遇见你丨七旬修鞋匠 十四年资助百余名贫困生******
江苏省淮安市的王建荣,是一名修鞋匠,今年77岁的王大爷,3岁时患病导致下肢残疾。为了养活自己,他自学修鞋手艺,自食其力。
尽管收入微薄,但王建荣老人14年来陆陆续续将修鞋攒下来的积蓄捐献给了地震灾区居民,累计捐款8万多元,先后资助了100多名贫困学生,他的身残志坚和爱心善举感动了很多人。今天的遇见你,就让我们一起走近这位身残心善的修鞋老人。
一大早,王建荣的修鞋摊刚开门不久,老顾客们就纷纷上门,不大的修鞋铺,渐渐热闹了起来。汪阿姨是老顾客,自从王建荣搬了地方,她几经辗转打听,终于找到了老人新开的铺位。
顾客汪谊华:我们在他家修鞋子有二十多年了,人服务非常客气。他手艺可以,他这个人真好,像有人着急了,口袋一掏没带钱,他说没事啊,大姐你拿走。
今年77岁的王建荣大爷,3岁时因患小儿麻痹导致下肢瘫痪。1962年,17岁的他随父母,作为知青,从上海来到淮安区淮城镇闸北村落户。为了不给家里增加负担,他自学修鞋手艺,并在老淮安城的镇淮楼路上,摆了一个修鞋摊,从此开始了46年的鞋匠生涯。这辆破旧的手摇车,是王建荣亲自设计的,如今这辆锈迹斑驳的“老伙计”,不仅是他的出门走路的“双腿”,更是他赖以生存的“饭碗”。
王建荣:有了它我就可以来回跑了。控制方向也可以控制动力。这就是我的工具箱,我所有摊位上需要用的东西,都摆在这上头。原来没有这个小屋的时候,我所有做的东西,都来回背,一天来回背四遍。这个摆东西的设计都是我自己设计的。这个车跟我很有感情了,我现在离了它不行,它现在就是我的动力,离了它我废人一个。
几十年的风霜岁月,几十年的修修补补,将王建荣的一双手变得粗糙,手指关节突起变形,一双因残疾而无法行走的腿,每逢刮风下雨,总是钻心地疼,但是老人那颗善良而火热的心,却见不得别人吃苦受困。2008年,汶川地震,看到电视上一幅幅灾后画面,他坐不住了,带着一张张零钱以及存折“凑”出来的4000块钱,赶到了当地的红十字会。当听说王建荣要捐出4000元时,工作人员深深地被眼前这位残疾老人感动了。
王建荣:人家很客气跟我讲,老爹你有什么事情?我说我想捐款,他一愣,你要捐多少啊?我就举4个手指头,别的话也没说,因为那块人很多。捐40啊?不。400啊?不。不是的。那你捐多少?我说捐4000,但是我跟你说开了,我不记名,不要你们宣传。不要登报纸,我就这三样条件。
“靠自己做慈善”,这意味着王建荣捐出的每一笔善款,都来自这一笔笔不起眼的修鞋钱。早上七八点开始修鞋,晚上五六点左右收工,一天最多修几十双鞋,一双鞋的“利润”只有块把钱。
王建荣:现在许多年轻人消费观念变了,都有钱了,要好看,稍微坏了一些就不要了,现在修鞋子的基本都是中年人、老年人。一天三十、二十也有,五六十、七八十也有,这个东西很难说,有时候有,有时候没有生意,一个月的话有一千几百块钱,还是弄得到的。平均三四十、四五十块钱一天还是有的。
汶川地震4000元、雅安地震2000元、鲁甸地震2000元、给村里特困户捐款捐物、长期资助贫困学子,累计帮扶特困学生100多人,王建荣用一针一线的微薄收入,在短短十四年间,累计捐款8万多元。老顾客王国梁老先生,与王建荣相识多年,谈起老友无私捐助的善举,老人家打心眼里感到敬佩。
顾客王国梁:像现在给你弄一个鞋子,整个针线全部上的话,也不过才十来块钱,像我这个弄弄的话,他有时候都不收钱。有时候收个块把两块钱,但是他点点滴滴攒下来七八万,像一般人家,像他这样的生活困难的人家,也属于一笔巨款了。
将心比心 帮助别人快乐自己
王建荣老人捐出的每一分钱,都来自一笔笔不起眼的修鞋钱。修一双鞋的也就赚个块把钱。四十多年的修鞋生涯,王建荣也吃了不少苦。这一路,他也受到过社会各界的帮助。所以感同身受,当别人遇到困难的时候,老人总是愿意伸出援手。
这么多年,王建荣老人凑好钱了就会到当地的慈善总会捐款,一来一去之间,不断传递着爱心善举。而许多受资助的学生也早已把他当作了亲人。临近春节,老人资助过的大学生杨文婧,给他打来了视频电话。
临近春节,王建荣曾资助的大学生杨文婧,给王大爷打来了视频电话,向王大爷问好。
受资助的学生杨文婧:爹爹好,现在天冷了,一定要注意保暖,保重身体。特别感谢爹爹之前对我的资助。
王建荣:你马上毕业了,走向社会了,有工作了,要更好地团结同志,去做自己力所能及的工作,看到有困难的人,你再去帮助别人,就是对爹爹最好的回报了。
六年前,在一次偶然的捐资助学活动中,杨文婧与王建荣大爷结缘,从她上高中起,老人每年固定给她资助2000元,作为学费和生活费。
受资助的学生杨文婧:要毕业走上工作岗位的话,我也会继续像王爷爷学习,像王爷爷一样把这份爱传递下去,尽己所能地去帮助和我一样的家庭贫困的学子完成学业。
临近春节,王建荣早早赶到当地的慈善总会进行捐赠。五块、十块、一百块……他仔细数着自己劳动所得,将近一段时间积攒的五百元交给工作人员。
淮安市淮安区慈善总会工作人员衡志慧:王大爷他每年都来,来了就是帮助一些贫困生,或者贫困家庭,人家需求的他都会来捐一点。他每次来的时候,钱都要放在他那个旧包里,那个旧包真的用了很多年了,每次来都是那个旧包,其实他的衣服穿得也很旧的,他真正是很节俭的一个人。
这些年,王建荣的爱心善举,被越来越多人知晓,越来越多热心公益的爱心人士,将涓涓细流汇聚成爱心星星之火。
淮安市淮安区慈善总会募捐部部长张福淮:王大爷的爱心行动,感染了他身边的人,这种爱心的活动一个接一个,做慈善的人更多了。
最近天气寒冷,王建荣原先户外临时摊点,没有任何遮挡,刮风下雨不方便。了解到王大爷的实际困难,城管队员周学礼骑上电瓶车,带着老人走街串巷,寻找新的地点。经过一个多星期的寻找,最终给他在当地的一所中学门口,找到了一处合适的位置,安排了如今的这个爱心小铺。
淮安区城管执法大队大队长周学礼:下一步我们把这个爱心小屋再提升一下,夏天给他屋里装个风扇,冬天有电了再给他弄个取暖器,我们一起把这个温暖传递下去。
傍晚五点半,路灯渐渐亮了起来,王建荣也结束了自己一天辛勤的工作,收拾收拾工具,骑上自己的手摇车,回到家中。
王建荣:这个事情我会永远地做下去,做到我自己不能赚钱了为止。我帮助了他人,但是我自己心情好,也可以这么说帮助别人快乐自己。
心中有光 朴素的生活也幸福
修一双鞋,几元钱。而王大爷却能在14年间累计捐款8万多元,算下来每年就是几千元。必须说的是,这笔钱,攒得不容易!这笔账里,有王大爷的勤劳,也有他的节省,更有他不求回报的爱心。
王大爷的手艺是修鞋,修好了鞋,穿鞋的人就更好走路。而王大爷的爱心,也让更多人,特别是更多孩子的人生路,走得更平坦、更温暖。
而在王大爷无私帮助其他人的时候,王大爷的身边,也有很多人在关注他、帮助他、加入他。
王大爷的日子,其实如果用物质来衡量,并不算大富大贵,但是,有养活自己的手艺、有相濡以沫的爱人,心中有温暖的光,这样的日子,就是幸福的。
(总台记者 杨滢 黄成 孙晓璐 周俊 韩磊 淮安台)
国是说法丨太离谱,人活得好好的,却被网络“祭奠”4.3万次!谁该负责?******
文/赵斌
“人好好活着,却被人在网络平台祭奠,这不膈应人吗?”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近日发表文章,披露了这样一个案例:厦门女孩璐璐好好过着日子,却莫名其妙被他人在某网络祭奠平台祭奠4.3万次,法院认为“平台应承担侵权责任”。
其实,网络祭奠并不鲜见。记者在“企查查”搜索“网络祭奠”关键字,显示结果共103个。经查询了解,部分祭奠平台通过微信认证即可申请“纪念堂”,登记电话号码等信息后可以随意填写被祭奠人姓名、生殁日期、生平以及上传逝者照片,并不需要核验死亡证明以及申请人与被祭奠人的关系。
针对这种现象,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的业内人士认为,相关平台有因未尽到审核责任而受民事追责甚至相关处罚的可能。
活人被“祭奠”有违网络祭祀初衷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相关文章显示,璐璐的朋友偶然间发现,安息网络祭祀平台(化名)内设有“厦门美丽女孩璐璐纪念馆”,该馆建立于2016年1月,6年来访问量达4.3万余人次。
网页上详细记载了璐璐的“生平”,包括出生日期、籍贯、悼词,“2010年1月某天晚上离校后失踪,过了好几天才在海里发现她面目全非的尸体,愿在天堂安息”。纪念馆设有灵堂、网上墓园等动画背景,都放着璐璐的头像,另外还设有“音容笑貌”模块,发布了10张璐璐的生活照。这些照片均是璐璐发布在个人社交平台的生活照。
璐璐认为,安息网络祭祀平台侵害其肖像权、名誉权,要求平台承担侵权责任。安息网络祭祀平台也确认这些情况属实,但因该纪念馆设立于多年前,当时还未实行实名制登记,所以目前只能找到设立用户的IP地址及昵称、登录名,无法提供其真实姓名、地址、电话等信息。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称,“网络祭扫推动了绿色、健康、文明的祭祀方式,但在网络平台实际的运营过程中,由于监管不严、利益驱使,导致乱象丛生,有违网络祭祀的初衷。”
活人被“祭奠”,如何维权?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认为,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网络平台并非法外之地,公民在从事网络操作过程中,不得利用网络平台侵害他人民事权益。
与此同时,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履行严格审查义务,防止网络用户利用网络平台实施侵权行为。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法院认为,本案中,安息网络祭奠平台应对其用户设立纪念馆进行严格审核,但平台并未严格审查被纪念者璐璐的信息、未严格落实注册用户实名认证,导致实际侵权人认定难,依法应承担侵权责任。
那么在遇到类似不法侵害时,有可能主张到哪些赔偿?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张明解释说,赔偿一般包括直接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失,安息网络祭祀平台侵权行为给璐璐造成的损害主要体现在精神损害方面。民事损害范围及金额大小的认定,通常以侵权所造成的损失为限。精神损害赔偿由于比较抽象,司法实践中通常根据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等因素,由人民法院综合确定。
为了有效维护个人合法权益并获取应有赔偿,应怎样取得、保留相关证据?
张明说,侵权案件证据方面,需要围绕侵权主体、侵权行为、因果关系以及损害结果等方面进行组织。本案中,锁定侵权主体的证据需要查询并保留网络祭奠平台的备案主体名称等信息;侵权行为以及因果关系方面主要是网站平台上关于璐璐的所有网页内容与信息;损害结果需要从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获利情况等方面展开。
张明提醒,来自网络的证据属于电子数据,此类证据具有“易于变造性”,极易遭到被篡改、删除等破坏,被侵权人应第一时间采用公证、数据鉴定等方式对其予以固定。
“这类行为有构成‘侮辱罪’或‘诽谤罪’而承担刑事责任的可能性。”首都师范大学法律系教授肖怡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认为,把活人信息发布到网络上供人公开“祭奠”,可能因捏造他人死亡的虚假信息并加以散布而涉嫌构成“诽谤”;如果还通过描述死因或者生平信息来公开羞辱被害人,诋毁被害人的人格,还具有“侮辱”的性质。根据转发、点击超过5000次,给被害人带来经济损失、精神损害等不良后果的严重情节,最终有构成“侮辱罪”和“诽谤罪”想象竞合最终从一重罪认定的刑事风险。
业内人士:祭祀平台乱象影响行业发展
线上祭祀这一“新殡葬”形式因部分平台存在种种问题而遭到诟病。在互联网殡葬服务平台“一空网”创始人、首席执行官马雷看来,相关平台受利益驱动而故意放松信息审核,不仅会给自身带来巨大风险,也将影响行业健康发展。
马雷认为,当前线上祭祀平台审批与普通网站设立没有区别,加强监管甚至立法迫在眉睫。建议有关方面加大网络不良信息举报平台宣传力度,并要求相关运营平台必须将中央网信办(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设立的“12377”免费举报电话、举报网站、举报邮箱等入口链接及相关信息置于醒目位置。
事实上,官方已注意到这一点。民政部此前召开的2022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强调,提供网络祭扫服务的平台、公众号、网站,各地要加强评价监督,对违法违规者,要及时会同网信部门予以查处。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